09月0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项目 限量值 硝基漆类 聚氨酯漆类 醇酸漆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 750 光泽60°≥80,600 550 光泽60°<80,700 苯b/% ≤ 0.5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 0.7 —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a 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 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 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 项目 限量值 ----------------------------------------------- 挥发性有机化物合(VOC)(g/L) ≤ 200 游离甲醛/(g/kg) ≤ 0.1 重金属/(mg/kg) 可溶性铅 ≤ 90 可溶性镉 ≤ 75 可溶性铬 ≤ 60 可溶性汞 ≤ 60 -----------------------------------------------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全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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